晚上十点零六分,刑事警察大队。
林曜正在整理许国安的证词,手机突然收到一封没有寄件人姓名的电子邮件。
邮件里没有文字,只有一张照片。
照片拍摄於一间老旧的房间。
墙壁斑驳,桌上放着一盏台灯。
一名男人坐在桌前,背对镜头。
桌面上有一本打开的帐册。
帐册里清楚写着三个字:
陈启文。
而在名字下方,另一个名字被红笔圈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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