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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她一个当事人,却还装着糊涂,装着那六个字写不出口。

        可那六个字,一旦写出去,她就真的没有退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捏着笔,笔尖悬在纸面上方,墨汁滴下来,洇开一个小小的黑点。她看着那个黑点,忽然想起娘从前说的话。娘说,女人家的清白,比命还重,丢了就再也拾不回来了。她娘守着这句话守了一辈子,守到死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她娘没有告诉过她,守着清白过一辈子,是什麽滋味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忽然想起那夜,薛奉节在她身上,她夹着他、绞紧他、唤着他的名字哭出来的时候,那滋味。那种她又怕又贪、又羞又舍不得停的滋味,比她娘说的「清白」两个字,要真实得多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想,她守了七年。七年来,她日日夜夜守着裴夫人的体面,守着空荡荡的院子,守着一张没暖过的床。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尊供在案上的瓷像,乾净,体面,谁都挑不出一处错来。可这尊瓷像的心里,装着什麽,没人知道,连她自己都快要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那个午後,一只手隔着她的襦裙,揉了一下她的腰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下像一把钥匙,捅进了她心口那扇锁了七年的门。从那以後,门就再也锁不上了。她半夜抚着腰侧那片肌肤,一夜一夜地睡不着;她对着铜镜描眉,描着描着就想起他锁她的目光;她甚至连绣并蒂莲的时候,指尖都会莫名其妙地停在那一片针脚上,像是那针脚底下,藏着什麽见不得人的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是没有怕过。她怕了一回又一回,怕得夜里躲在被子里哭。可她哭完了,第二天,还是会想起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忽然明白,自己其实从来就没有真的想守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只是从来没被人敲过门。如今那个人来敲了,门就自己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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